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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

        专利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违反专利法的规定,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而实施其专利的行为。“实施”是指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权利要求书中记载的权利要求为准,说明书可以解释权利要求。

        专利法所保护专利权中的技术方案即是通过权利书加以描述的技术特征的组合。如果一项发明创造是在现有技术的基础上完成的,其权利要求中必定包含现有技术,专利法所保护的既不是区别特征,也不是现有技术,而是包括在权利要求中的现有技术和区别特征组合而成的完整的方案。

因此,在进行被指控侵权的事实对比时,应当将整个权利要求作为对比对象,而不是单从权利要求中拿出区别特征进行对比,研究二者的异同。判断侵权一般按如下步骤作特征分析:

    (一)分析被控侵权的方案的技术特征,并将其与专利方案中独立权利要求中的特征进行比较,查验独立权利要求中的全部技术特征是否被包含在被控侵权方案中;

    (二)比较前述所有与独立权利要求相同的技术特征是否都与专利独立权利要求所述方案具有相同的功能或形式,所有特征间的相互关系是否相同;

    (三)判断所有特征按这种关系的组合所产生的效果是否相同。如上述的结论都是肯定的,则构成侵权。下列行为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但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情形除外:

    (一)侵权产品与专利产品或者由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相同,而侵权产品仅仅改变了产品的外形;

    (二)在专利方法中,仅仅改变了个别步骤的顺序,但结果相同;

    (三)产生的结果相同,只是将其结构作了简单的变换或者重新排列组合;

    (四)产生的结果相同,只是将受保护的权利要求的特征中增加一个或者几个并不重要的组成部分等。对于外观设计专利,其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所提交的外观设计产品照片或者图片中所记载的内容为准。对于照片或者图片中未能得到表现的特征,即使权利人的产品上确有该特征,也不属保护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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